开封市民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工作制度

政权区划科 2020-09-22 0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排查工作,根据中央和、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结合民政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是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工作的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

第二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专项排查、集中排查的方式进行线索排查。

第三条 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要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登记册涉黑涉恶线索台帐,对收集到的所有线索当日及时登记。

第四条 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要指定涉黑涉恶线索负责专员,负责与局扫黑办进行对接,如暂未排查出涉黑涉恶线索,本月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五条 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强化民政系统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堵塞行业监管漏洞,净化民政系统发展环境

1.基层政权领域: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或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2.社会组织领域:强制收取会费、非法操控社会组织成员、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进行价格垄断、抬高市场价格等黑恶势力。

3.殡葬服务领域: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殡葬用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高价有偿殡葬服务等黑恶势力。

4.低保办理审核领域:在城乡低保经办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通过威胁、胁迫等非法手段强制要求享受低保等黑恶势力。

5.流浪乞讨救助领域:发现黑恶势力操纵、强迫流浪人员乞讨、采取非法手段致人残疾后进行乞讨等黑恶势力。

6.福利彩票领域:扰乱正常营商环境,开设“非法彩票”,

组织开展“黑彩”的等黑恶势力。

7.其他:蓄意扰乱公共秩序及危害公共安全的涉黑涉恶涉乱等黑恶势力;干扰本单位专项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黑恶势力。

第六条 各县(区)民政局和局属各单位对接受到的线索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对泄露、扩散与案件线索有关的信息、资料;向涉恶人员通风报信;利用案件线索对有关人员进行敲诈勒索或接受宴请;未经领导批准,向其他部门和个人提供线索材料;因移交不及时致使案件线索漏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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