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关于2018年度社区活动场所 “四个一批”建设完成情况的通报

政权区划科 2019-02-26 0

各区民政局: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开封市民政局关于社区活动场所“四个一批”建设的实施意见》(汴民文〔2018〕41号),2018年全市要通过“四个一批”的方式完成16个社区的建设工作。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2018年度各区的“四个一批”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根据该《实施意见》,2018年全市各区共16个社区的建设任务,实际通过验收10个。具体情况为:鼓楼区任务4个,完成2个;龙亭区任务3个,完成1个;禹王台区2个,完成1个;顺河区任务2个,完成2个;祥符区任务2个,完成2个;示范区任务3个,完成2个。

经市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2018年度已通过验收的10个社区进行奖补(见附件1),各区未完成的2018年度“四个一批”建设任务,纳入2019年度建设任务之中。市民政局将按照《实施意见》和有关工作程序、要求,与组织部门、财政部门协调,推动奖补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2019年度,全市“四个一批”建设共有29个建设任务,加上2018年未完成的6个社区,共需完成35个社区的建设任务,任务更加繁重和艰巨。2019年将是我市“四个一批”建设的攻坚年,市民政局将把此项工作列入2019年度全市民政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也将适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对推进不力、无进展或进展缓慢的,将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因此,各县(区)民政部门要紧盯2019年度建设任务(见附件2),提前部署,精心谋划,细化措施,拿出方案,狠抓落实,强力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为提高全市社区建设和治理服务水平提供坚实的硬件基础和保障。

 

附件:1.2018年度社区活动场所“四个一批”建设奖补

资金分配表

      2.2019年度全市社区活动场所“四个一批”建设

任务计划表

     

 

 

2019年2月25日

1.2018年度社区活动场所“四个一批”奖补资金分配表.doc

2.2019年度全市社区活动场所“四个一批”建设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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