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 村规民约征集活动的通知

政权区划科 2019-04-23 0

开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优秀

村规民约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为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深化完善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宣传部 开封市文明办关于开展“移风易俗树新风 文明扶志助脱贫”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决定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观点,挖据、展示和推广优秀村规民约,引导各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更好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凝心聚力。

二、征集范围和条件

(一)征集范围。各县(区)围绕维护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履行法律义务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制定成修订的村规民约等行为规范,村民小组、自然村组织实施的“组规”“赛规”、小组公约等也可纳入征集范围,体例可以包括条款式、三字俗语、顺口溜等各种形式

(二)征集条件。1.依法由村民会议完成修订,并报经乡(镇)、街道备案,内容合法实用。2.组织实施时间1年以上,能够正确规范村民与村民、村民与集体,集体与国家、本村与邻村的关系。3.能够充分反映当地自然历史状况、风俗习惯、文化传承等因素,贴近生活、切合实际、通俗易懂,避免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简单重复。

三、征集办法

(一)征集形式。征集活动以县(区)为单位开展,县(区)民政部门对本县(区)的村规民约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发据整理一批具 典型示范意义的村规民约,原则上一个县向市级民政部门推荐3-5篇。

(二)评选与展示。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对各县(区)推荐的优秀村规民约进行评选。对评选出的优秀村规民约,将在开封文明网、开封网进行展示。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县(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村规民约征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具体工作。

(二)要广泛宣传。通过各种媒体和多种渠道,把村规民约征集的意义、内容、形式和途径向社会宣传,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征集活动,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关注的良好氛围。

(三)要及时修订。各县(区)要广泛组织村民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把乡风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内容和要求融入到村规民约中。2019年4月30日前,报送本县(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总结,包括完成数量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之后,每月底前报送一次本县(区)村规民约修订完成进度,年底前要全部完成本县(区)村规民约修订工作,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四)要及时报送。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县(区)村规民约的征集活动,每一篇优秀村规民约要实地拍摄3—5张照片,照片要有村规民约在公共场合展示情况,要有村庄整体村容村貌;要认真填写《优秀村规民约推荐表》(见附件),并请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推荐的优秀村规民约及有关材料纸质版报市民政局政权区划科,电子版发送到kaifengzhengquanke@163.com。

附件:优秀村规民约推荐表

 

 

 

2019年4月22日

 

优秀村规民约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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