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一)主动公开情况
1.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及时在局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公开最新政策,将《开封市民政局 开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养老服务助餐管理暂行办法和老年人巡访关爱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开。
2.做好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局网站对2022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全部进行公示。
3.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及时将市民政局及局属各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公示各级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4.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网站首页链接中国政府网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专题,2022年,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转发上级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发布疫情防控信息共1200余条。
5.及时公开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政策及工作动态,开设“养老服务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专栏,2022年,公开相关工作动态600余条。
6.开设“重大预决策公开专栏”,公开《开封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开封市“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和康养产业发展规划》。
7.2022年,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8次(主要包含市长专线、网站留言等),发布及转载政策解读6次,共答复网上咨询共110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接到3个依申请公开件,已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回复,无收费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开展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门户网站新开设专题专栏5个,维护更新12个。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业务分工,我局调整了2022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红权任组长,副局长郭长周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明确1名同志专职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9 | 4 | 6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局网站个别栏目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固定表述错误问题。
印发《开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民政系统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的通报》,召开局党组会对常见固定表述进行集中学习。下一步,市民政局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更新网站栏目;提高公开质量,使公开内容更完善;严格要求,要求民政系统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学习相关固定词语表述,加强对负责新闻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编稿、撰稿、审稿能力,推动“三审三校”制度有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