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印发《通知》,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社会救助科 2022-11-11 0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1110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到位对于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凡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落实好低保渐退政策,并在其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介于当地低保标准11.5倍时,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通知》强调加大巡访关爱各县区要积极依托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发挥五社联动机制,有效防范稳妥化解鳏寡孤独、失能、重残、分散供养特困等困难群众安全风险,及时给予社会救助。

《通知》要求,加大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通知》强调,强化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依托河南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完善低收入人口预警指标,通过数据交叉比对、关联分析和综合评估,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救助帮扶。

《通知》要求,市、县(区)、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纾困救助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各县(区)、乡镇(街道)要公布求助热线,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通知》还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保障、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能力建设、加大政策宣传五个方面,对做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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