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开展市级“僵尸型”社会组织 专项整治行动

2021-08-16 0

为落实好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维护我市良好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近日,开封市民政局出台方案,在全市市级社会组织中开展为期4个月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市级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市级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市级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市级社会组织结构,净化市级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为工作目标。

专项整治行动于8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分为摸底自查,集中整治,总结提高三个阶段开展。连续未参加2019年度、2020年度检查的市级社会组织;自取得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市级社会组织;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对外开展业务活动的市级社会组织;通过登记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等方式无法取得联系的市级社会组织等4类社会组织进行整治。对于认定的市级“僵尸型”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将区分情况,分类施策,严格依法采取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4项措施予以处理。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市民政局将总结工作有益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市级“僵尸型”社会组织的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我市市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我市各县区也将参照市级“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做法,结合各县区实际,研究制定方案,同步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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