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卸任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提高

政权区划科 2020-12-22 0

近日,刘永丽等20余名卸任社区干部代表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开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为市民政局送上了内容为“基层工作认真负责、人民好公仆、党的好干部”的锦旗,感谢市民政局为全市卸任社区干部办了一件好事、实事。

连续工作15年卸任后无固定收入的原城市社区干部(以下简称“卸任社区干部”),曾经在过去为基层社区治理做出过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绝大多数年龄在60岁以上,由于长期从事社区工作,没有其他固定收入,且年老体弱,不少人患有癌症或其他重病,也不可能再去从事其他工作。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物价不断上涨,原来每月900元的补贴很难保证一个老年人吃饭、看病等基本生活需求,因此这些卸任的社区工作人员增加收入、提高生活待遇的诉求非常迫切。

开封市民政局立足本地之际,聚焦基层诉求,依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汴发〔2016〕27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多方协调,大力推动,久久为功,推动我市提高卸任社区干部生活补贴,并建立了卸任社区干部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今年12月初,在市民政局推动下,市政府印发了《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我市连续工作15年卸任后无固定收入的原城市社区居委会干部生活补贴的通知 》(汴政办〔2020〕66号),将原来900/月元生活补贴提高到1034元/月,并建立了生活补贴自然增长机制,即卸任无固定收入的原城市社区干部生活补贴标准随同在职社区“两委”成员提高工作报酬时同步提高,提高幅度为在职社区“两委”成员增加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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