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律师协会参与组建我市民法典宣讲团

2020-09-17 0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9月12日,开封市律师协会配合市司法局组建成立了我市民法典宣讲团,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星飞担任民法典宣讲团团长,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航生任副团长,成员由高校教师、律师等26人组成。

当天上午,在开封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举行了启动仪式。王星飞、张航生参加启动仪式并讲话。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科科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朱新勇秘书长卢文立监事会会长范之敏100多名律师和实习律师参加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上,与会领导共同为岳红强、朱新勇等26名宣讲团成员颁发了聘书。宣讲团成立后,将采取多种宣讲形式推动我市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广泛宣传民法典,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张航生在讲话时要求开封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积极组织全市律师,深入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同时立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从而打通民法典普及宣传的“最后一百米”。

    启动仪式结束后,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河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岳红强以《民法典的时代意义与人格权编解读》为题,为全体律师做了专题授课。对民法典的修改历程、鲜明特色和主要亮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着重解读了“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民法典人格权编中的相关法律条文。授课,岳红强提醒广大律师在宣传普及民法典时,要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设计讲课内容,结合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治理、土地管理等法律知识,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讲活动,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为民法典全面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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