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12345”工作举措全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2020-07-15 0

    当前,脱贫攻坚正处于决战决胜、攻城拔寨的关键节点,为进一步强化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助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和防止脱贫群众返贫,确保如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开封市民政局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落实5项工作举措, 全力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建立“一套”工作机制。成立民政系统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一把手亲自抓、5名党组成员具体抓、9个业务科室分工明确协同作战、局系统全员参与的“1+5+9+N”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局党组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列为必学内容,坚持每周至少专题研究一次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摆在首要位置。

提高“两项”救助标准。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国家扶贫标准有效衔接,稳步提高低保、特困救助标准,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426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至5544元,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救助范围。

建立“三条”监测线。全面监测“未脱贫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重点贫困群体,建立与扶贫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分析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用足用好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兜底保障政策,确保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织密“四重”保障网。一是聚焦未脱贫贫困人口,落实低保“单人保”政策。综合评估未脱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未脱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二是聚焦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综合评估家庭成员特征和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因素,将扣减支出后符合低保条件的脱贫监测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依规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三是全面落实对特困人员、孤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救助福利政策,做到应养尽养。四是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建立健全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补尽补。

    开展“五项”专项行动。一是开展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助力打好脱贫攻坚战。二是开展民政兜底保障“查弱项、补短板、促提升”专项行动。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扎实补齐短板漏项,努力提升工作精准度、成果真实度、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三是开展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行动。把因病、因残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作为核查重点,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实行低保“渐退期”,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脱贫监测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已纳入低保的,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四是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认真落实低保公开公示、定期核查、近亲属备案等制度,全力提升社会救助规范化水平。五是开展问题整改专项行动。对中央专项巡视、国家和省考核反馈、督查巡查、审计整改以及脱贫攻坚“回头看”等各类问题,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做到共性问题个性化整改、个性问题举一反三整改。均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清单,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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