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亭区民政局组织学习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龙亭区民政局 2020-01-07 0

2020年1月7日上午,龙亭区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5号《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学习会上,局党组书记、局长郭士军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特别是具体分管和负责行政区划管理的同志和业务经办人员要学深学透,准确掌握《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内容和精髓,深刻认识党对行政区划工作领导的重要性,弄懂弄清行政区划变更相关条件、规范行政区划日常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为做好新时期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奠定理论基础,提供法制保障。要通过民政宣传栏深入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使基层民政工作者及时了解新的法规政策,掌握行政区划调整审批权限和报批程序

《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9年12月3日民政部部务会议通过,2019年12月11日以民政部第65号令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共26条,深化和拓展了行政区划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强调了加强党对行政区划工作的领导,完善了管理原则和管理方针,明确了行政区划调整的科学性要求,细化了行政区划管理的程序性规定,强化了行政区划管理的责任,是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指导和规范行政区划管理工作的主要遵循。

微信图片_20200107111258.jpg

微信图片_20200107111255.jpg










声明:本网站原创内容未经允许,禁止转载,违者必究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