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引领 全面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建设

龙亭区民政局 2023-07-05 0

为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洁的良好生态,龙亭区民政局以党建为引领,大力实施清廉社会组织创建行动,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文化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促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作用。

一、坚持党建引领,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

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入章”全覆盖,坚持社会组织党组织“应建尽建”原则,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或建立工会、共青团组织等途径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时及时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从“有行覆盖”到“有效覆盖”转化,探索推进党建工作、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各项制度,认真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社会组织党支部推动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突出齐抓共管,不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制定《龙亭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成立由区民政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为成员的行动专班;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明确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依托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等,加强联合登记、变更、注销审查,在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尽快解决;在全区行业协会开展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推动行业协会涉企收费进一步规范、清廉氛围进一步增强。

三、聚焦风险防控,加强廉政机制建设

深化监管防控体系,出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健全社会组织财务管理、会费缴纳及使用管理制度,从严加强社会组织财务审计、年检。健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联合审核制度,不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审核,构筑社会组织清廉防线,从源头上杜绝腐败问题发生。

四、增强诚信自律,提升廉洁意识

    社会组织依法依章主动向会员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会费收支、重大活动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登记事项、章程、接受捐赠、承接政府转移只能等信息。坚持社会组织非营利性属性,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开诚信自律内容,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服务收费标准等方面进行公开承诺。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清廉文化创建活动,结合自身业务风险点,在年会、换届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讲座、案例学习等活动,营造反腐倡廉的文化氛围,加强廉洁自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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