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的通知

2018-09-05 0

各县(区)民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放管服”改革的指示精神和新修订的《河南省老年人保护条例》、《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豫办〔2008〕5 号),进一步实现为老公共服务便民化,推行“马上办、就近办”服务原则,现就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对象

且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免费办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

二、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程序

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实行全市通办,即年满 60 周岁的老年人, 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1 张,在县(区)任何一个行政服务窗口和街道(乡镇)便民服务站即可办理。允许夫妻、子女代办,代办人需提供能证明与申办人关系的有效证件。

三、证件印章要求

《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统一样式,市、县《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制、发放。老年证需贴本人照片,加盖县(区)、街道(乡镇)发证单位钢印即可生效。钢印印章编号:鼓楼区01XXX、龙亭区编号02XXX、顺河区编号03XXX、示范区编号04XXX、禹王台区编号05XXX、祥符区编号06XXX、尉氏县07XXX编号、杞县编号08XXX、通许县编号09XXX,钢印专用章由县(区)统一制作,街道(乡镇)按要求统一编号。

四、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各县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做到职责明确,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确保为老服务效果全面提升。

2、热情服务。各办证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素质,达到“通、懂、精、准”的要求,成为岗位能手。要能准确解读涉老法规政策、准确告知高龄补贴办理等便民服务事项,做到“谁接待、谁办理”、“谁办理、谁监管”、“一站通”,严禁懈怠、推诿,凡因此发生信访上访事件的,从严问责追责。

3、宣传到位。各县区民政局及各街道(乡镇)要通过集中宣传、公示栏张贴等多种形式将《河南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流程、可享受的待遇政策进行广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018年 8月20日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