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17-06-09 0

  为深入贯彻(国办发【2017】24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结合民政工作责任分工,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公开项目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

(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工作、临时救助工作。

(三)减灾救灾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物资调拨使用等。

(四)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政策解读回应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公开形式和内容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市民政局在招投标过程中,临时随机抽取评标专家,对开标、评标现场实施音视频录制监控,评标结果及时在规定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公示。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标准、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县区在民政局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救助标准、人数、人员名单、救助金额、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在低保公示栏中公开低保对象名单、保障人数、救助金额等信息。

(二)特困人员供养: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标准、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县区在民政局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救助人数、标准、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

(三)医疗救助: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县区在民政局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救助人次、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

(四)临时救助: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公示相关政策、办理程序、资金分配等。各县区在民政局或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救助户次、资金分配支出等信息。

(五)减灾救灾:一是灾情信息:灾情发生后2小时上报,主要内容包括:受灾基本情况(受灾面积、受灾人数、成灾面积、绝收面积,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因灾倒损房屋间数、户数、经济损失等);救灾工作动态。是因灾倒房:对经审批的因灾倒房对象在乡镇、村所在地张榜公布或通过媒体公布。主要内容是:补助资金数量,建房户(户主)名单、建房补助标准,恢复重建工作进度及责任人等。三是冬春救助:由灾民所在行政村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民主评议;村委会根据结果报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再报县民政局审批。最后救助对象所在村或村民小组进行公示。四是救灾捐赠:救灾捐赠、募捐活动及款物分配、使用情况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集中捐赠和募捐活动应在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布信息。

(六)政策解读:市民政局网站负责公示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出台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及时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让公众对政策的理解“不跑偏”。

(七)回应社会关切: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

(八)全面落实“五公开”机制: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负责公示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时限

2017年12月30日

四、责任人

(一)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责任人:

 王雷  市民政局项目办主任

 联系方式:13837835025

(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人:

孟国剑  市城乡社会救助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13592126686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

马保红  市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农村救助科科长

联系方式:13781158088

赵  莹  市城乡社会救助中心城市救助科科长 

联系方式:13700781432

医疗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

陈  曦  市城乡社会救助中心科员 

联系方式:18637838861

特困人员供养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

姜永毫  市城乡社会救助中心科员 

联系方式:13419782522

临时救助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责任人:

梁亚平  市城乡社会救助中心科员 

联系方式:13526637601

(三)减灾救灾工作责任人:

王建培  市民政局减灾救灾科科长

联系方式:13937880168

(四)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工作责任人: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五)落实“五公开”公开工作责任人:

 各相关科室负责人

市民政工作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践行民政为民宗旨,进一步推进民生领域政务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民政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营造良好氛围。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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