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至21日,我市因特大暴雨及贾鲁河泄洪,使各县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捐款捐物,支援防汛救灾工作。为尽快恢复全市生产生活秩序,依据《慈善法》和相关法规规定,根据各县区受灾程度和我会接受捐赠资金情况及捐赠人意愿,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安排,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二批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