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召开2021年社会组织 文明创建推进会

2021-07-20 0

为做好社会组织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封市民政局于7月20日组织召开2021年社会组织文明创建推进会。

会议转发了《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2021年版)>的通知》,对参会的市级社会组织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建设文明开封的重大决策,也是给全市人民带来福祉,打造幸福宜居家园的重要举措,各社会组织应积极发挥作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来。一要争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宣传员。结合各类社会组织特点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人心。二要争做文明创建践行者。通过大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卫生清洁、文明宣传等活动,实实在在的参与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去。三要不断提升,从自身做起争当文明使者。对照《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测评体系(2021年版)》的标准不断提升,积极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为开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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