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检查指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社会事务科 2021-06-11 0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6月10日至11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李正勇带队赴杞县、祥符区、尉氏县检查指导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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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正勇一行先后到杞县中心医院、祥符区博爱精神病医院、尉氏县阳光驿站康复中心详细了解场所设置和运行情况,查阅了康复对象档案,并对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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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正勇要求,要按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规范》,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优质的康复服务。一是加强服务管理工作,做好新增服务对象的建档立卡和档案管理;二是丰富服务形式,引入社会资源,拓展服务项目,分层分类提供多种类型的服务;三是完善转介机制,对服务对象进行现状评定后,病情不稳定的要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稳定、具备社会交往及就业能力的对象要建立就业转介机制,积极联系岗位实践机会,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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