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加强社会组织联合监管工作

2021-03-15 0

为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提高监管效能,减轻社会组织负担,开封市民政局深化改革、大胆尝试,推动开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社会组织管理中联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部门间协同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率,切实优化开封市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通知》高度强调社会组织联合监管工作中加强部门间沟通,打破壁垒,密切协作的重要性。要求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根据本部门职能划分、工作基础、监管风险等实际情况,在全面梳理本部门年检、抽查事项的基础上,选取对社会组织检查频次高、干扰大且适合联合检查的事项,经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后,确定联合检查事项。同时,民政部门统筹各业务主管单位共同确定社会组织检查计划清单,并牵头组织联合检查。各单位不得再自行安排对社会组织进行检查,所有检查工作都要事先沟通,联合开展,讲求时效,便民利民。

开封市将全面推行对社会组织的联合监管,逐步实现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部门联合抽查将成为各部门间协同监管的主要方式,对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检查,减轻各社会组织的负担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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