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组织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康复中心 2021-01-14 0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儿康中心全体职工文明观念、文明行为养成,充分发挥文明示范作用,1月13日上午,开封市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组织职工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学习中,儿康中心副主任朱松林带领全体职工学习了《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主要内容。《条例》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基本规范。朱松林强调,儿康中心全体职工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做好做实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要牢固树立文明观念,带头维护公共秩序、文明出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各项文明规定,积极参与各项文明活动。

学习结束后,儿康中心职工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将自觉遵守《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的文明行为,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提升个人品德,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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