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圆满完成慈善事业发展专项检查

慈善社工科 2020-11-16 0

深入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贯彻落实,激发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慈善活动的热情和活力,畅通社会各界参与慈善活动的渠道,提升慈善事业发展水平。10月27至11月13日,开封市民政局联合市慈善总会组织开展了全市慈善事业发展专项检查督导,市慈善总会朱丽萍会长、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树伟及慈善社工科相关工作人员全程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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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督导了三县六区的《慈善法》贯彻落实情况,慈善组织培育发展情况,慈善活动监管情况慈善捐赠和募捐情况,慈善财产使用管理情况,慈善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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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丽萍会长调研时指出,各县区成立县级慈善总会要重点关注三个方面。一是选好领头人。要选择热爱慈善事业,愿意为慈善事业发展献计献策、德高望重、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非在职国家工作人员。二是健全内部治理结构。要着重制定好章程、财务管理等制度,按照《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选好理事、常务理事,争取早日认定为慈善组织、取得公开募捐资格和公益性税前扣除资格等等。三是后期运作要规范。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部门要求规范运作,严禁将募集资金用到非设定项目或留在账上不动等。

王树伟副局长调研时强调,发展慈善事业重点做好三个“要”: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要充分理解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对慈善事业的发展定位,正确认识慈善事业在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难的重要作用。二是领导力量要加强。党委政府作为慈善事业的领导力量,要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对本县区慈善事业的领导。民政部门要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挑选精兵强将充实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志愿者管理等工作力量。三是宣传贯彻要创新。要拓宽宣传形式、壮大宣传力量、丰富宣传内容,不断扩大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形成全民慈善、人人慈善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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