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2020-09-28 0

今年以来,根据《中共开封市委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汴发2020〕15)和《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六保”工作的实施意见》(汴发2020〕15)要求。开封市民政局扎实推进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突出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提高救助补助标准,强化资金投入2020年1月1日起,持续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3860元提高到4260元,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520元提高到570元。全面落实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得到妥善照料,集中供养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城乡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8892元5544元,有效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

加大督导力度,及时发放各类救助资金。持续强化“周交办、月报告、月通报”机制执行力度,保障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目前,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2.5万人,发放低保资金2.4亿元保障特困人员1.4万人,发放特困资金5611.02万元;为临时救助对象3123人,发放临时救助274.26万元。其中,为各类建档立卡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1.1亿元,惠及5.5万人

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为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今年1-7月,共启动联动机制6次(5月份未启动),为全市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发放价格补贴395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4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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