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河南低保补助再提高 农村每年最低3860元

2020-09-08 0

1月24日,河南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适当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根据《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2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3860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较2018年增长10.6%、11.9%。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74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166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分别较2018年增长4.6%、7.8%,惠及311万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包括基本生活标准和照料护理标准。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按照《通知》要求,各地要在2月底前制定地方标准,在3月底前将第一季度提标资金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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