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人日报】我省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2020-09-07 0

(记者陈微娴)7月5日,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关于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决定再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此次每人每月提高150元,全省近2万名孤儿直接受益。

据悉,今年1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养育工作的通知》,从2019年1月1日起,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标准提高100元,达到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80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最低补贴1200元。

此次提标后,全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950元,集中养育孤儿每人每月由1200元提高到1350元。提标时间从今年1月1日算起,上半年补贴的差额部分将于下半年补发到位。

同时,今年我省首次将孤儿保障范围扩展到高中以上学历在校生,明确规定:孤儿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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