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综合成绩排名全省第二名

政权区划科 2020-08-18 0

        开封网讯 全媒体记者王永杰报道 16日,记者从市委政法委获悉,近期,河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2018-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市被评为2018-2019年度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综合成绩排在全省第二名。同时,市纪委监委、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5家单位被评为全省先进成员单位。

       两年多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市县两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精心部署、统筹推动,公安机关能打善战、精锐出击,检察机关强化监督、敢于担当,法院系统聚力攻坚、勇于拼搏,司法行政机关强化指导、严格监管,各行业部门科学施策、强力推动,全市专项斗争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

       我市扫黑办规范化建设、“三书一函”办理、非法侵占侵吞集体“三资”整治等做法得到省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省扫黑办肯定,办理的2起案件被评为全省精品案件,2起被评为全省优秀案件,“三书一函”“一书一档”经验做法在全省专项斗争推进会上作书面交流,被全国扫黑办转发推广,综合成绩继2018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后再上新台阶。2019年全市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率居全省第2位,对政法机关综合执法满意度居全省第3位,全市公众安全感提升6个位次迈入全省第二方阵,圆满完成了市委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市公安机关围绕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坚持以打开路、打早打小,坚持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以线索核查和案件攻坚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以“雷霆行动”为牵引,深化“利剑行动”“云剑行动”“百日追逃行动”等专项打击举措,整合优化警种优势资源,采取挂牌督办、提及侦办、异地用警等措施,依法核查办结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举报线索,打击处理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全国“百日追逃行动”目标逃犯率先实现清零,各项指标均走在全省前列,综合成绩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3位,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为全市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市检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检、省检察院的部署要求,在办案中既坚持依法严惩,又注意严格把关。坚持市院对涉黑恶案件逐案听取汇报、包案指导制度,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办案一线,协调解决好重点难点问题。坚持全面客观审查证据,把法律适用标准统一到两高两部指导意见上。坚持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抓好 “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两个重点,认真落实“一案四专班”机制,加强同纪委监委、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配合,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坚持“打治建一体发展”理念,结合重点案件,围绕重点行业领域发送检察建议并强化跟踪问效,建立健全打击、整治、管理、建设长效机制,最大限度防范、挤压、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和土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我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听令而行,精锐尽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涉黑恶案件合议庭,专门负责涉黑恶案件审理及对基层法院的专项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案件台账和督导制度,对定性有分歧、事实证据有问题的案件,及时召开分析研判会;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针对相关行业管理漏洞,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全省完成“积案清零”目标的三个中级法院之一,受到省法院通报表扬。全市法院系统在省法院2019年考核中名列前茅。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法院推荐为2019年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薛允峰等人涉黑案被评为全省十大精品案件,丁永海等6件涉黑恶案件被评为全市精品案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积极开展线索摸排、强化重点人群管控、严格指导监督律师辩护代理等有力措施,扎实有序地在全系统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全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动员部署会、业务知识培训会和工作推进会,层层压实和传导专项斗争工作责任,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服刑人员、戒毒学员、社区矫正对象中深入开展涉黑涉恶线索“交揭查”活动,全面排查在押在教涉黑涉恶重点人员,深挖摸排上报一批有价值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固定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开展集中宣传等多种方式,营造了强大的宣传攻势。

来源:开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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