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质量统计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省民政厅 2020-08-07 0

高东海

民政统计工作是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实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近年来,河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开展专项治理,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守住统计数据的质量生命线,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提高政治站位  统一思想认识

河南省民政厅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厅党组书记、厅长鲍常勇在2020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要求“完善民政统计制度,提高民政统计数据质量”,并就相关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厅党组对照国家统计局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要求“举一反三,查找民政厅及民政系统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措施,狠抓整改”。

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文件,深入掌握法规制度、提高政策水平,按照省委、省政府督察整改要求,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督促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提高站位,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抓好整改。

开展专项整治  夯实工作基础

按照厅党组安排,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统计台账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核实基础数据。市、县两级民政部门针对统计台账中存在的填报不全、漏报错报等问题,采取上网查询、入户核对、与业务部门动态比对等措施,全面修正完善,台账质量和数据精准度显著提升。利用自行研发的“身份信息纠错系统”,对人员类台卡中身份证号码错误、单台卡内重复、台卡间交叉重复等问题进行全面筛查和清理更正。

强化整治成果运用。各级统计部门协同业务部门,全面清理人员台账中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民政对象信息,为实现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提供有力的数据信息支持。

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信息平台发布统计工作信息,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做法,全省民政系统重视统计工作、提升统计质量、强化成果运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显著增强。

完善工作机制  确保数据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短板弱项,河南省民政厅探索建立“五位一体”统计工作机制。

建立比对核实机制。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统计数据前,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交叉比对、核准数据,做到层层核对、环环相扣,确保数出一门、数据一致。

建立分析会商机制。统计部门和业务部门定期召开统计数据分析研判会,聚焦问题,研究对策,制定措施,推动整改,形成协同配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建立数据预警机制。运用“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同比环比增减幅度较大、补助水平低于规定标准的异常数据进行预警,及时提醒业务部门调查核实。

建立定期通报机制。每月向民政厅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和各地民政部门通报统计报表编制和统计台账填报情况,分类别、分条目梳理错误数据,查找原因,提出解决办法,避免错误重复出现。

建立约谈奖惩机制。对屡次出现错报漏报、统计数据明显异常的市(县)民政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视情况上提一级约谈对象,并将各地统计工作质量作为资金分配、工作考评的重要参考因素。

强化制度约束,规范统计行为

河南省民政厅制定出台《河南省民政事业统计工作实施办法》,确保统计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各级民政统计部门的基本工作任务、统计项目内容、机构人员设置,提出统计数据采集编报、调查分析、监督检查的具体方式,对工作流程、周期时限、目标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促进统计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级民政统计部门、具有统计任务的业务部门及统计人员的权责清单,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岗到人,建立权责明晰、分工明确、各尽其责的工作目标和责任体系。

密切协同配合。各级业务部门与统计部门积极配合,协同做好统计报表台账动态维护、保障标准更新、数据比对校正等工作,确保统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一致性。

规范数据管理。严格遵守档案管理、保密和信息公开制度,严禁对外发布未经审定的统计数据。

严格监督评价。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认真开展监督评价,定期通报评价结果,及时进行数据预警,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原文刊登于《中国社会报》2020年8月6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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