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开封市民政局对标“六稳六保”民生保障职责,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以更强的帮扶力度,推动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共计拨付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约4亿元,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保障低收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印发《关于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426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至5544元,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范围。2020年以来,为建档立卡低保对象46634人,发放低保资金4263.34万元;为建档立卡特困人员8701人,发放特困资金2093.25万元;为建档立卡临时救助对象594人,发放救助资金45.91万元。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6402.5万元,惠及困难群众55929人。
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机制。印发《开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和《开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管理核查实施方案》,建立“应补尽补、应退则退”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今年1-5月,为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2131.12万元,惠及72306人。
落实孤儿和困境儿童保障政策。严格落实孤儿保障政策。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儿童福利工作的通知》,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今年1-5月,为67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378.7万元;认真落实困境儿童保障措施。联合13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落到实处。截止目前,为全市2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36.1万元。
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联合市委政法委等11个部门印发《开封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成立以尹君副市长为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我市大提升专项行动工作,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截止目前,全市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3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