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扎实推进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工作

2020-06-24 0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性作用,近日,开封市民政局聚焦“脱贫监测人口、贫困边缘人口”,联合市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落实落细兜底保障政策,扎实推进贫困边缘人口社会救助工作。确保困难家庭不漏一户,困难对象不落一人。

建立信息衔接共享机制。市、县(区)民政、扶贫部门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定期衔接机制,实行同级衔接,做到信息共有,资源共用。扶贫部门:精准认定贫困边缘人口,对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人员进行及时准确预警,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有致贫返贫风险的人员名单。民政部门:与扶贫部门建立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家庭或人员采取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即时救助、应保尽保。  

提高兜底保障精准度。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核查评估家庭经济状况时,以申请家庭收入为基础,同时考虑家庭成员特征和重大疾病医疗支出、患残疾医疗康复支出、普通大中专教育支出等刚性支出因素进行综合评估。扣减支出后,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边缘人口按规定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

实行低保“渐退期”。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可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实现稳定脱贫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对脱贫监测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已纳入低保的,可给予6至12个月的渐退期在农村低保动态调整时,把因病、因残及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边缘人口作为核查重点,做到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杜绝“脱保”“漏保”

 提升临时救助效能。简化优化审批程序,提高救助效率,临时救助金额在当地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3倍以内的,县级民政部门应下放乡镇(街道)审批;对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贫困边缘人口,给予2人以上家庭不低于当地当年城市月低保标准8倍的临时救助金额;特别重大的急难型救助可采取“一事一议”给予救助;加强临时救助与低保政策的衔接,对返贫人口和新致贫人口,可视情况实施先行救助,一段时间后生活仍然困难的,按规定纳入低保兜底保障范围。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