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加强对商会的业务指导

行政审批科 2020-05-15 0

5月14日,开封市民政局联合开封市工商联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工商联主管的商会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开封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从社会组织登记管理角度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上审批科负责人从四个方面讲解了社会组织的基本知识。一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内涵。明确了社会组织是区别于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公司企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独立部门。社会组织具有组织性、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愿性、自治性的基本特征社会组织有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类。二是社会团体成立的要求。强调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6要件 申请登记社会团体,发起人需要提交4项材料;不予登记的社会团体几种情况。三社会团体日常管理的规定。要求社会组织注意加强自我管理,及时登记备案变更事项;按时参加年度检查;重视党建工作,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平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四是社会团体的注销登记。提醒社会团体因为自行解散、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运行的,应当及时申请注销。对于长期不活动,2年以上不年检的社会团体,民政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这次培训,普及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知识,为加强我市商会的管理打下坚实基础。市工商联主管的28家商会会长参加了培训,参训人员对这次培训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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