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慈善组织 (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2020-05-09 0

)民政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现将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支持各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积极发挥作用,根据省民政厅的通知要求,年检年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延后至630日。201912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于2020630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

    201912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于2020630日前向登记的民政部门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慈善组织,不参加年度检查的基金会,民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组织(基金会)需登录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系统(网址:http://202.108.98.67/),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并上传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电子文档务必于2020630日前完成。填报系统登录方式请添加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微信号咨询获取。

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加盖印章并由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20630日前邮寄至登记的民政部门。

(二)市、县(区)民政在民政部年度工作报告审批系统(网址:http://202.108.98.67/)接收慈善组织(基金会)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三)市、县(区)民政局要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专项审计等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业务活动、内部治理、信息公开、专项基金、对外投资等方面。

(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慈善组织(基金会)及时整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对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并通过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民政局要提高认识,积极担当作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年检年报工作。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原则上由负责慈善工作的职能科(股、室)承担。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结合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同步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红十字会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情况。各县(区)民政局要于2020731日前向民政报送本地开展2019年度慈善组织(基金会)年报年检工作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专项检查情况。

 

附件:开封市民政局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工作

 

 

 

                          开封市民政局

                            202058

 

 

  

 

开封市民政局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

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须知

 

一、20191231日前登记或者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包括慈善法颁布之前成立的,虽认定为慈善组织但未领取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公募基金会),还应当报送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201912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应当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要求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接受年度检查。2019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从民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c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二、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在年报年检系统填写2019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需打印成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送交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于2020630日前通过年报年检系统上传PDF格式文件,邮寄至开封龙亭金祥路6开封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邮政编码:475000),标注:2019年度报告(检查)材料。慈善组织(基金会)依法应当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和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年报年检系统已开放填报,网址为http://202.108.98.67/

三、在收到慈善组织(基金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的同时,相关材料即收即向社会公开,公开网址为民政部网站(网址:http://www.mca.gov.cn“在线服务”频道,接受社会公众督。

四、将对慈善组织(基金会)开展抽查审计或专项检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对在201912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年度检查,出具年度检查结论。年度检查结论将在市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mzj.kaifeng.gov.cn/)公布。

六、将结合此次年报年检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慈善组织(基金会)公开募捐和信息公开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电话:18600362803

年报年检系统填报服务微信号:18600362803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