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会事务科 2019-12-02 0

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

现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8日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

 

       寒冬将至,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严冬季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帮助其顺利过冬,根据民政部、省厅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

          长:李亚军    市民政局调研员

副组长:王晓武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科长
                    侯俊强    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员: 各县(区)民政局主管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救助站站长。

工作组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河南省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我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推动部门协作,督促、检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组织实施

(一)时    :即日起至2020年3月15日。

(二)救助对象: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因务工不着、寻亲不遇、被偷被骗等原因而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

(三)救助内容:根据受助人员的需要,无偿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服务水平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党员干部带头,不断提升我市救助服务水平,切实发挥流浪乞讨救助工作“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筑牢维护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的最后一道防线,保障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二)强化标准化意识,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

一是认真探索并实施主动巡查救助,克服人员少、车辆少、资金紧张、服务对象复杂等诸多不利因素,持续改进和提升标准化体系科学化程度。二是在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市救助管理站的依托作用,积极推动县、乡、村三级救助力量共同参与,加强纵深体系建设。三是加强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配合,尤其是加强同公安、城管等部门的配合,落实好部门责任,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

(三)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加强与市级新闻媒体的联系,争取在报纸、电视台等公布求助热线和求助方式,鼓励热心市民、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救助管理工作。制作宣传资料,向广大市民发放《致开封市市民的一封信》、《致环卫工人一封信》、《致开封市出租车朋友的一封信》、救助管理法规和政策彩页等各项宣传材料,提醒广大市民理性施舍,并在发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时候及时拨打110救助电话或市救助管理站的热线电话。

(四)做好极端天气应急救助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保障严寒雨雪等极端天气中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权益,尤其重要,我市要做好极端天气应急预案,储备救助物资,随时准备启动,不能松懈。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等救助管理站(点)的督导工作,在雨雪较大、无法及时出车赶到现场的时候,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实施应急救助,保障受助人员生命安全。

各单位每月27日前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情况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kfshswk@163.com)。

(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

各县(区)民政局、市救助管理站要抓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公布救助站救助电话。同时对发现或接到生活无着人员线索的,要及时到场并实施救助。对距离较远无法及时赶赴现场的,要联系并指导就近乡镇(街道)、居(村)委会救助服务站(点)实施应急救助,解除求助人员生存危机。对工作中出现的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对重大责任事故,各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上级部门报告。活动结束后,各单位于2020年3月17日前报送冬季救助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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