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承担的2019年重点改革事项圆满完成

省民政厅 2019-12-10 0

2019年,省民政厅严格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豫改发〔2019〕2号)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精心安排部署,积极沟通协调,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牵头承担重点改革任务。

一是圆满完成年度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高标准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民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设施。抢抓老旧小区改造机遇,助推社区养老。河南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的指导意见》,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河南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民政厅在安排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时,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和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2019年已下达的60亿元老旧小区专项资金中,明确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达9.4亿元。多渠道整合资金,聚力社区养老。2018年通过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为当年新建的5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每家10万元的补助,2019年通过省统筹公益金、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高成长服务业支持资金,共补助社区养老服务资金4.3亿元。截至11月底,已提前完成2019年新建100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目标任务,全省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达到2400多个。指导试点先行,引领社区养老。先后争取将郑州、许昌、洛阳、鹤壁、商丘5市推荐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5市共获得1.2亿元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当地财政也给予补助,为各地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和坚实保障。

二是圆满完成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省民政厅深入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在认真学习、深入调研、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和地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1121日,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理清了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关系,压实了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的主体责任,明晰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了社会参与和监督,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工作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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