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民政局认真推动社会福利提标工作

2017-06-02 0

鼓楼区民政局认真推动社会福利提标工作

 

为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体权益,5月以来,鼓楼区民政局加大部门及资金协调力度,快速推动社会福利提标工作的落实。

一是根据《河南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豫政〔2016〕79号)和《开封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区民政局认真开展特困人员排查认定工作,将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条件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城市“三无”人员纳入到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享受每月560元补贴,并建立分类管理档案,实现“一人一档一协议”。目前,今年1-5月补贴正在发放中,预计6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根据《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豫民发〔2017〕58号)文件的规定:2017年1月1日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600元提高至700元。为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让他们健康快乐的成长,提标及补发工作区民政局已在“六一”儿童节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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