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排查全市社会组织消防安全情况的紧急通知

2015-10-21 0

汴民管〔20155


关于加强排查全市社会组织消防安全情况的

紧急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

2015年5月25日晚,河南省鲁山县琴台办事处辖区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防范类似事故在我市社会组织中发生,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前期已下发了《关于立即开展社会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汴民管[2015]2号),要求各县区民政局对本辖区内登记的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为进一步落实排查要求,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安全规范运行,现就有关排查的具体要求再次强调如下:

一、各县区及时总结市民管局2号文件下发之后的前期排查工作,并于2015年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上报。

二、对于正在审批过程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医院、福利院、养老院及文化、体育场馆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把关,按照河南省民政厅监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表》逐一查验材料,尤其是消防部门核发的消防安全许可证。凡缺少消防安全许可证的审批申请,一律不予通过。

三、对于已经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通过查阅档案、实地勘察、与消防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及时通报业务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市局。对于应当提交消防安全许可证而尚未提交的社会组织,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15天内提交。15天后仍未提交的,要采取停止活动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登记。

四、各县区要尽快制定处置社会组织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应急预案于2015年10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局。

五、建立全市社会组织安全排查周报制度。在2015年12月31日前,各县区逢周五上报本周排查情况。排查情况以电子文档形式于当日上午12点前报至市局邮箱kfsmgj@163.com。




                              201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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