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开封市民政局荣获“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称号

2023-06-13 0

        近日,中共开封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扬2022年度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开封市民政局荣获“表现突出的集体”称号。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全面落实市委“16136”总体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积极履行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出色完成全面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成效显著。保持过渡期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调整优化针对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低保“单人户”政策,将未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范围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加大资金保障力度,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2年和2023年两次提标,将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8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6864元。强化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建立民政部门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数据比对工作协同机制,及时将1.54万“三类”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通过“智慧救助”赋能“精准帮困”,及时将17.09万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人口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纳入全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开展“善行开封”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主题,从产业帮扶、幸福家园工程、扶弱济困、儿童关爱、养老服务、五社联动六个方面精心谋划慈善项目,“99公益日”全市共募捐慈善资金8548.14万元,汇聚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

        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日趋完善。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加快推动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建设、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和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发展,全市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10个,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78个。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指导公办养老服务设施在优先接收有入住需求的兜底保障对象基础上,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印发《开封市老年人巡访关爱实施方案(暂行)》,定期电话巡访和入户关爱,为全市3万余名城乡独居、空巢、孤寡、失能、半失能、失智老年人等特殊困难老年群体,解决居家养老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加强。启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围绕自治机制、村规民约、村务公开、智慧社区建设等主题开展创新实验,积极构建“五治融合”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选优配强村(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提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综合素质。持续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化对村(居)民委员会工作指导,发挥村(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作用,实现全市2072个村公共卫生委员会全覆盖。指导各县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对村规民约按照“四议两公开”、对居民公约按照“一征三议两公开”的方式,及时修订完善,提高基层民主管理的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农村移风易俗建设深入推进。通过开展婚俗改革主题宣传月活动、打造黑港口开封婚俗文化广场、开展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积极营造婚俗改革浓厚氛围。推动出台全市婚俗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步骤,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婚俗改革阵地建设、创新婚姻服务时代内涵,全面推进婚俗改革工作落实落地。2022年6月开封市被河南省民政厅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

        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更加有力。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完成2022年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工作,散居孤儿从每人每月9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50元,集中养育孤儿从每人每月135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4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同步执行。受助孤儿729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66人,共发放资金1802.9万元。全面贯彻落实“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进一步加强孤儿关爱保护工作,帮助全市105名符合条件的孤儿实现大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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