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 市级社会组织“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2023-04-13 0

各市级社会组织:

按照全市民政“13671”工作思路,培育与管理并重,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更好的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我局决定从20234月启动2023年度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市级社会组织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确定参加抽的行政执法人员,同时联合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或业务指导单位相关负责人员开展抽查工作。委托第三方会计事务机构负责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财务审计,审计费用由市民政局承担。

二、检查内容

1.年度检查报告情况;2.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3.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建设情况;4.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和重大事项报告情况;5.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6.收费、财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7.党建工作和清廉社会组织创建情况;8.章程规范备案情况;9.参与社会治理、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公益活动情况。

三、检查时间及数量

20234开始至2023年12底结束不定进行随机抽将随机抽取到的社会组织名单对社会公示,并公示检查结果。全年抽取不少于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总数10%

四、有关要求

单位根据检查内容提前做好自检和迎检准备拒不接受检查的单位依法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将联合业务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