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类(3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构 | 实施依据 | 备注 |
1 | 收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 | |
2 |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
3 | 封存非公募基金会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第四十四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被责令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