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开封市民政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27 浏览次数:0

经调查,开封市一九公益志愿者服务中心、开封喜禾农业科研所、未按规定接受2020年度2021年度工作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拟对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你们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本机关地址: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八楼8010—6室

联系部门:开封市民政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25951541

                                       2022年12月27日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