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民政局疫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采购方式:询价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47万元
4.采购需求
(1)招标内容:防疫物资一批。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质量保证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货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2021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以来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提供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7.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箱
3.获取文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
(2)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中需包含联系人、联系方式);
以上材料需提供清晰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kfllwbgs@163.com ),审核通过后通过该邮箱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2年10月1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
2.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3.提交地点:开封市民政局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1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民政局
六、定标原则:
1.报价及比价:满足询价公告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拟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2.询价结束后,签订正式采购合同。若中标供应商在约定时间内不能按时足额交货,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采取递补机制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中由低价向高价依次采购,直至达到采购总数为止。
3.报价即为目的地交货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开封市民政局
地址:开封市龙亭区金祥路6号
联系人:杨东茂
联系方式:25952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