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进一步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本次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范围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补贴标准为210元。截至目前,我市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3395.68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补贴共惠及全市14.48万名低保对象、1.69万名特困供养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