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民政局组织参加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

2022-05-11 0

开封市民政局组织参加全国民政系统学习贯彻

《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地名管理条例》,5月11日,开封市民政局组织县区参加全国民政系统(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视频会。因疫情影响,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树伟、区划地名科全体同志及各区民政局相关人员在开封市分会场集中收看,各县民政局通过网络直播收看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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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山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北京市和重庆市先后进行了典型发言,交流了地名管理机制、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设置、地名文化保护等工作先进经验,介绍了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具体做法,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结合当地实际谋划了今后地名管理重点工作。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提升了地名管理定位,明确了地名管理范围,理顺了地名管理体制,规范了地名管理程序,强化了监督保障措施,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一步优化地名环境,便利群众生产生活,更好地传承地名文化,持续做好新时代地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对深入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出台的重大意义,《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出台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地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重要保障;二是深入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始终保持地名工作正确方向,把握“四个有利于”的基本原则,推动地名工作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大局;三是扎实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学习贯彻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地名管理条例》作为重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对《地名管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准确解读。

开封市民政局将按照会议要求,严格落实会议部署,系统学习、深刻理解、认真贯彻《地名管理条例》,并以新《地名管理条例》的修订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地名管理工作机制,完善地名命名、更名程序,规范地名使用,加强地名文化保护,强化地名监督,进一步提升开封市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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