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5月1日起实施
河南: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
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惩黑恶犯罪
《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在扫黑除恶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的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重要举措。《反有组织犯罪法》共9章77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促进了精准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把握法律适用、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将具有中国特色和显著优越性的领导体制、系统治理、机构职权、办案机制等在立法中确认下来,体现了打击、治理、预防、建设一体化的格局和思路。矛头对准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准“村霸”等祸害群众现象,对准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充分体现捍卫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信心和决心。该法的出台,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新法实施后河南公安扫黑除恶这么干
全省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实施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持续向社会释放“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突出抓好“新十件实事”,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一是严把核查打击关,确保更好的政治效果。严谨细致开展线索的分析、研判、摸排等工作,激发群众检举揭发热情,营造全民发现黑恶、举报黑恶、扫除黑恶的社会氛围。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各类黑恶犯罪,持续打击“村霸”“乡痞”等农村黑恶势力,深化打击整治“沙霸”“矿霸”专项行动,开展打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想方设法抓捕“漏网之鱼”,深挖细查潜藏蛰伏、“漂白染红”的黑恶势力,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战果。健全完善大要案侦办机制,严格落实挂牌督办、提级侦办、异地管辖、打财打“伞”等工作责任,确保深挖彻查、除恶务尽。
二是严把规范执法关,确保更优的法律效果。提高黑恶案件侦办规范化水平,准确适用《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严格依法办案。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办案理念,加强政法协作、刑纪联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2018年至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河南公安以最高政治站位、最强责任担当,在主阵地主战场发挥主力军作用,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583个,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21785人,破获黑恶团伙案件26759起,查扣涉案资产330.1亿元,专项斗争战果位居全国公安机关第二名,赢得了专项斗争决定性胜利,省公安厅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单位
2021年,按照党中央部署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总结固化三年专项斗争经验做法,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有利契机,聚焦“十件实事”,攻克大案要案、追捕“漏网之鱼”、防范整治“村霸”、整治“四大行业”,成功办结中央督导组交办案件线索34起,共打掉黑恶犯罪团伙170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2308人,破案2457起,查扣涉案资产56亿元,扫黑除恶成绩位居全国公安机关第一名。
2022年1-4月,继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在案件办理、线索核查、专项整治、宣传发动等方面持续发力,共立案侦办黑恶案件58起,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608人,破案470起,查扣涉案资产31.3亿元,常态化、机制化扫黑除恶取得新进展。
据统计,专项斗争以来,全省刑事案件立案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21年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17年下降20%,其中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立案数下降28.7%,九类涉恶犯罪案件数较2018年下降20.3%;2022年第一季度刑事案件立案数较2017年同期下降37.3%,九类涉恶犯罪案件数较2018年同期下降42.8%;全省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2020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较专项斗争前分别上升3.22和5.84个百分点,治安形势持续向好,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来源:平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