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总计581条 ┃ 待审5条 │ 待回复16
咨询信息
标题 杞县民政局不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受理编号 20200617458124
反馈类别 投诉
提问人
内容 2020年06月01日,我们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来到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在递交材料后,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男方的户口本只有首页有户口专用章,不符合规定,无法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反复沟通无效。我们专门从外地过去,结果白跑一趟。而民政部明确回复(全文):《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对于居民户口簿内常住人口登记卡未加盖户口专用章,而仅有承办人签章的,只要居民户口簿首页盖有户口专用章,不影响其效力。不知道杞县民政局为何不执行,还为群众设置障碍。以下是民政部回应http://www.gov.cn/hudong/2018-12/10/content_5347437.htm
提问时间 2020/6/17 17:17:39
回复信息
回复人员 网站管理员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要求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感谢您对开封民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回复时间 2020/6/17 17: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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