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杞县民政局不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
受理编号 | 20200617458124 |
反馈类别 | 投诉 |
提问人 | 朱 |
内容 | 2020年06月01日,我们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来到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在递交材料后,工作人员告诉我们,由于男方的户口本只有首页有户口专用章,不符合规定,无法为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反复沟通无效。我们专门从外地过去,结果白跑一趟。而民政部明确回复(全文):《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对于居民户口簿内常住人口登记卡未加盖户口专用章,而仅有承办人签章的,只要居民户口簿首页盖有户口专用章,不影响其效力。不知道杞县民政局为何不执行,还为群众设置障碍。以下是民政部回应http://www.gov.cn/hudong/2018-12/10/content_5347437.htm |
提问时间 | 2020/6/17 17:17:39 |
回复人员 | 网站管理员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已收悉。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已要求杞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感谢您对开封民政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
回复时间 | 2020/6/17 17:17: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