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属:
我们谨向您痛失亲人致以最深切的哀悼,在您承受巨大悲痛之时,我们深知办理殡仪事务的繁杂与不易,为帮助您在此艰难时刻清晰了解服务流程,减轻事务性负担,特制定开封市生命关怀服务指南。本指南详细说明从遗体接运、冷藏存放、手续办理、告别仪式、遗体火化到骨灰领取与寄存的各个环节,力求流程透明、信息准确,以便让您能够安心、有序地处理相关事宜。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全体员工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规范、有温度的殡仪服务。愿逝者安息,生者坚强。
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是本市唯一提供殡仪服务的唯一官方机构,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殡葬中介公司、个人或其他组织代办相关业务。 请广大群众在办理亲人身后事时,直接通过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官方渠道(服务电话:0371-22923300,或扫描“服务码”获取信息)咨询办理。切勿轻信所谓“一条龙服务”、“内部关系”“优惠代办”等宣传,谨防上当受骗。如遇可疑情况或权益受损,请及时拨打“服务码”内公布的投诉举报电话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民政局投诉举报电话:25951280
报警电话:110
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12315
一、业务电话咨询与接运预约
(一)24小时服务电话:
请致电0371-22923300,或通过拨打114直接转接“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
(二)接运预约
家属需致电并提供逝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死亡地点等详细信息。工作人员将根据这些信息填写《出车单》(一式三份),并安排车辆调度。若有特殊情况,请一并告知。
二、遗体接运与交通指引
(一)遗体接运步骤
1.工作人员接到调度任务后,会立即与家属联系,确认接运的具体地点及预计到达时间。
2.到达现场后,家属需出示有效死亡证明(如:《居民死亡殡葬证》《火化通知书》等)。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将指导直系亲属填写《出车单》和《遗体保存(协议)单》,并发放《服务指南》,同时详细说明火化手续的办理须知。若有特殊情况,需在《出车单》上备注说明。
遗体交接后家属无需跟随前往殡仪馆,我们会为您妥善安置亲属遗体,办理火化当天请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办理。
(二)交通指引
1.公共交通:在宋城路站搭乘43路区间公交车,抵达殡葬服务园区站后,按指引步行到达。
2. 自驾路线:在导航类APP中搜索“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其位于龙亭区二十二大街以西、杏花营农场孙口村南侧。中心内设有停车场,方便群众停车。
三、遗体冷藏存放
遗体送达中心后,工作人员会根据遗体状况选择合适的冷藏设备进行存放。期间中心将全天候监控冷藏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遗体得到妥善保管。
冷藏存放期间,若需延长冷藏时间,家属需提前通知中心并办理相关手续。中心将严格按照家属意愿和相关规定进行遗体冷藏存放,为家属提供安心、专业的服务。
四、遗体火化手续办理
(一)携带手续
逝者身份证、户口本、有效死亡证明(医院、社区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经办人(家属)身份证。
(二)办理步骤
1.业务员按等待区排号顺序引导家属至业务洽谈室。
2.业务员负责审核相关材料,核实逝者身份,并详细讲解惠民殡葬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家属可在现场填写《开封市市区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免除登记表》,并根据所选补贴项目享受相应的费用减免)。
3.介绍殡仪服务项目(如遗体整容、告别厅布置等),家属自行选择后签署《火化申请单》。在此阶段,若家属有特殊需求,如播放音乐、使用个性化挽联等,可在提前与工作人员沟通,以便更好地满足个性化服务要求。
4.缴费后领取发票、费用明细、《遗体火化证明书》《骨灰领取凭证》,由引导员带领至告别厅,同时向服务组交接手续。
(三)办理时效
手续齐全且无前置排队情况下,约20--30分钟完成。
五、遗体告别仪式
(一)准备时间
由业务引导员将家属引导至家属所选礼厅,家属可在礼厅附近稍作等待。同时,工作人员会根据家属所选服务项目进行礼厅布置、遗容整理等准备工作。若家属有特殊需求,如播放音乐、使用个性化挽联等,可在此环节与工作人员沟通,以便更好地满足个性化服务要求。
(二)仪式流程
由工作人员将遗体推送至礼厅,与家属再次核对身份及遗容,无异议后开始仪式。
(三)仪式时间
仪式全程耗时约30分钟(含遗体出仓、整理、设备调试等环节),如需开大型追思会,则仪式时间将相应延长。仪式结束后,工作人员则将遗体移送至火化待烧区域。
六、遗体火化
(一)准备时间
工作人员将依据遗体告别仪式的结束时间,协调并确定火化炉的启动时间,以确保遗体能够及时进行火化。
(二)所耗时长
火化时长视遗体情况而定,无前置排队情况下约2小时,完毕后工作人员会将骨灰装盒移交至骨灰领取处。
七、骨灰领取与寄存
(一)骨灰领取
1.时间安排:若需在火化当日领取骨灰,请在休息区稍作等候;如无需当日领取,则可在火化之日起10日内前来领取。
2.携带手续:经办人身份证、逝者遗体火化证明、骨灰领取凭证以及骨灰盒(袋)。
3.办理程序:家属填写《骨灰领取、处理信息登记表》,签字确认后领取骨灰。
(二)骨灰寄存
1.携带手续:经办人身份证、逝者遗体火化证明、骨灰领取凭证以及骨灰盒(袋)。
2.办理程序
(1)家属填写《骨灰领取、处理信息登记表》,签字确认后领取骨灰。
(2)工作人员核实材料后,指导家属填写《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骨灰寄存协议》,打印《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骨灰存放证》,同时根据家属寄存需要,收缴管理费。
(3)领取发票及《骨灰存放证》,工作人员告知寄存注意事项(如期限、续费方式)。
3.注意事项
(1)办理终止寄存服务时,需由骨灰寄存业务承办人本人亲自前来办理。如非本人办理,则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骨灰存放证》。工作人员将通过系统核对逝者身份信息,并致电寄存业务承办人预留的联系方式,确认其领取意愿及相关寄存细节。信息核实无误后,方可继续后续流程;若无法联系到寄存业务承办人或信息存疑,则将暂缓办理。
(2)若家属遗失《骨灰存放证》,应要求其按照补办《骨灰存放证》的工作流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补办《骨灰存放证》需由原骨灰寄存业务承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到场办理。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需收取并留存以下材料:原骨灰寄存业务承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留存相关亲属证明。
温馨提示:建议提前备齐证件材料,错峰办理以优化流程体验。
全程有工作人员指引,如有疑问可随时咨询(咨询电话:0371-22923300)。
惠民殡葬补贴标准及办理程序
2025年9月,经开封市民政局、开封市财政局、开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将基本殡葬服务项目由5项增加至7项,补贴标准由每人每具不超过1200元提高至每人每具不超过1300元。
一、免除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开封市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汴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学生;
(三)驻汴部队现役军人;
(四)在汴长期居住并取得开封市市区居住证的人员;
(五)开封市市区内政府建设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人员;
(六)开封市市区内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
(七)家属拒绝认领或放弃认领遗体,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移交的遗体。
二、免除项目和标准
(一)遗体接运(距离殡仪馆35公里以内,原则上覆盖主城区);
(二)遗体存放(冰柜冷藏3日);
(三)遗体火化(含装灰费);
(四)骨灰盒(包含1种可降解骨灰盒,2种平价骨灰盒,任选其中一款);
(五)骨灰寄存(免费寄存1年,包括格位使用、日常管理维护);
(六)小告别厅(可容纳40人左右,包含灵柩、供桌、音响和空调设备,电子显示屏等非一次性设施设备);
(七)遗体整容(正常遗体容貌进行基础化妆,包含面部清洁消毒、涂腮、唇红、整理头发)。
结合我市殡葬收费实际情况,免除以上7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每人每具不超过1300元。丧属或单位在办理丧葬业务过程中,超出惠民殡葬补贴项目范围的、选用其他殡葬服务项目及用品的,超出部分费用自理;免除的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没有采用的,相应费用不予返还。
市级公益性公墓墓穴的安葬范围及相关事宜按照《开封市市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汴民文〔2022〕125号)规定执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参照《开封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实施意见》(汴民文〔2025〕21号)实施,上述文件如有修订,按最新修订文件执行。
三、办理惠民殡葬政策所需材料
(一)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出具的逝者死亡证明原件;
(二)逝者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逝者为集体户口的,须提供集体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逝者为在汴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学生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逝者为驻汴部队现役军人的,需提供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军官证》《学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逝者为在汴长期居住的,需提供开封市市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逝者为开封市市区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婴儿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八)逝者为开封市市区政府福利机构收养人员的,需提供政府福利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
(九)逝者为开封市市区户籍,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以外火化的,需提供逝者户口本、火化地火化证明、收费票据、未享受火化地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证明等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程序
1.符合我市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的去世人员,在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火化遗体的,由丧属或单位持相关材料在办理费用结算手续时,直接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
2.具有开封市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去世后在市殡葬事务中心以外火化的,火化日期当日起3个月内,丧属或单位持相关材料向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市殡葬事务中心按开封市区免除殡葬服务费标准办理殡葬惠民补贴,待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返还基本殡葬服务费。超过三个月未办理的,不再受理惠民殡葬补贴减免。
开封市中心城区殡葬基础服务“一口价”模式
一、基本概念
“一口价”模式,是对纳入殡葬基础服务范围的项目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形成服务规范合理、价格公开透明的殡葬服务清单供群众自主选择。
(一)政策适用对象。开封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开封市区长期居住并取得居住证的人员,在汴各大中专院校的全日制学生,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在汴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市内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人员,无人认领(无名)遗体,家属拒绝认领或放弃认领遗体,公安机关等司法部门移交的遗体。
(二)服务提供主体。纳入“一口价”清单的殡葬基础服务原则上由殡仪馆或经民政部门批准的殡仪服务站(中心)提供,具体名单由民政部门对社会公布。
二、基本原则
(一)满足群众殡葬基本需求。全面梳理殡葬服务机构收费项目,减项降费,精简整合重复或相近服务项目,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一口价”清单包括殡葬活动中必不可少、群众使用量大、社会接受程度高、符合政策法规与公序良俗的服务和物品,做到“零收费”,向群众提供标准规范、手续简化、便利可及的服务。
(二)覆盖殡葬服务全流程。突出殡葬服务公益性、普惠性、兜底性,“一口价”清单包含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存放等殡葬服务全流程。同时,衔接惠民补贴政策,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兼顾殡葬服务机构运营成本,防止殡葬服务机构出现大面积亏损,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营造透明诚信消费环境。加强规范、净化市场,严厉查处殡葬行业违法行为,整治欺诈消费、捆绑消费等市场乱象,通过信息对称净化殡葬市场,公布“一口价”清单为群众透明消费提供参考,充分保障消费选择权,推动殡葬服务从“被动选择”转变为“明白消费”。
(移动设备可长按图片保存到手机,观看更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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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
“绿色见证生命”是开封市民政局精心打造的节地生态安葬公益品牌,是我市推进殡葬改革、弘扬文明新风的重要举措。至今已连续成功举办十五届。活动倡导绿色发展理念,推广不占或少占土地的生态安葬方式,减轻群众负担,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目前,对选择树葬、花坛葬、草坪葬、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安葬方式,每具骨灰可享受一次性补助500元。
目前,开封市民政局每年统一组织一次节地生态安葬活动,一般于清明节前后举行。全年接受报名,工作人员将在活动正式开始前10天主动与家属联系,告知具体安排并协助办理后续事宜。
电话咨询及报名:0371-25951280
现场咨询及报名:开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金祥路6号)
一、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参加当面节地生态安葬活动的逝者骨灰安葬(放)经办人,可申请补助资金:
1.户籍人员:逝者生前户籍为开封市市辖区的城乡居民;
2.特殊群体:在汴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开封户籍学生;驻汴部队现役军人及随军家属;
3.新市民群体:与本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持有有效期内《开封市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写《开封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并向市殡葬事务中心提交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明
(1)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因年久造成身份证、户口簿丢失或注销的,由所在村(居)委员会或派出所依据留存相关资料出具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及与逝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公证书等);
2.资格证明
(1)火化证明(加盖殡仪馆公章);
(2)外来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及居住证;
3.服务协议
(1)《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协议》;
(2)安葬位置编码及服务主体方出具的《安葬确认书》。
4.经办人银行卡
(二)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
经办人于参加当年生态安葬活动后30日内向市殡葬事务中心提交申请;
2.联合审核:
市殡葬事务中心会同各区民政局、安葬服务主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核验及实地核查;
3.公示发放:
审核结果在开封市民政局网站或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公众号公示7天;无异议后,将相关信息报送市财政局审核。
经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奖补资金汇入经办人账户。
开封市节地生态安葬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码: 。
逝者姓名 ;与逝者关系: ;
如委托他人办理,填写一下信息(如无,请忽略)
受托人姓名 ;联系电话: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第一条 甲方为公益之目的,免费提供5年期树葬场地用于活动。
第二条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举办的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并确保对进行安葬的骨灰具有完全所有权。
第三条 甲方在活动结束后确保对活动场地的树木进行维护。五年后,甲方对活动所属土地有处置权,骨灰被默认回归自然不复存在,乙方不得对甲方的处置行为进行干涉。
第四条 乙方对所葬骨灰拥有祭祀权,但祭祀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尤其当协议到期后,不得影响甲方的日常管理经营。
第五条 乙方承诺按照要求安放骨灰,不得随葬任何物品,骨灰安葬后对所处位置进行确认。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属在此活动期间的个体人身安全责任自负。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八条 乙方(受托人)完全领会并接受上述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请乙方(受托人)将第八条内容抄写到上方横线上。
提醒:节地生态安葬活动当天签署节地生态安葬确认书,请经办人于安葬仪式结束后30日内,根据节地生态安葬确认书提示,携带相关材料至开封市殡葬事务中心填写节地生态安葬补助申请,补助标准为每具骨灰500元,待审批后拨付节地生态安葬补助资金,咨询电话:0371-22203063。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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